(布城29日讯)联邦法院今日批准律师公会的申请,在内陆税收局向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及其儿子拿督纳兹夫丁追讨拖欠税务上诉案中成为“法院之友”(amicus curiae)。
税收局分别向纳吉及纳兹夫丁追讨16亿9000万及3760万令吉的欠税,高庭于2020年7月22日批准税收局追税的简易判决申请,2人之后向上诉庭上诉,于9月9日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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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新社报道,纳吉及纳兹夫丁代表律师魏永康(译音)今日受询时确认,联邦法院于本月21日批准律师公会于本月13日提出的上述申请。
律师公会表示,这起案件涉及究竟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06(3)条文是否违反联邦宪法第121条款的释宪课题,律师公会希望能够作为“法庭之友”在此案提出意见,协助法庭作出应当的判决。
明年2月16开庭
魏永康说,这起案件也在今日通过线上会议方式进行案件管理,而副主簿官拉茜达择定此案于明年2月16日开庭,聆听申请人纳吉及纳兹夫丁提出的上诉。
纳吉及纳兹夫丁是针对上诉庭驳回他们的上诉,并维持高庭的原判,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高庭在2020年7月22日的判决中宣判,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06(3)条文,法庭不能是受理任何有关被追讨的税务数额,是过多、错误计算和评估等的辩解。
纳吉及纳兹夫丁则是挑战有关判决违反联邦宪法第121条款,即宪赋法庭的司法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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