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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4:51pm 29/10/2021

逆向驾驶

黄佩雯

逆向驾驶

黄佩雯

逆向驾驶导致1死5伤案 黄佩雯维持原判

(全国版)逆向驾驶导致1死5伤案,黄佩雯维持原判
黄佩雯被维持原判后被送往爪夷监狱。(黄梓清摄)

(北海29日讯)逾4年前在南北大道逆向行驶5公里后酿连环车祸,导致1死5伤悲剧的,北海高庭今日驳回她的上诉,维持大山脚推事庭的判决,即被判坐牢5年,刑期从今日算起,及罚款1万8000令吉。

北海高庭也维持大山脚推事庭于去年6月22日的判决,即被告必须缴付罚款或以坐牢24个月代替,不得暂缓,驾照也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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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佩雯今年23岁,是一名学习障碍者,持有福利局发出的障友卡。

控状是指她于2017年3月14日上午7时50分,在南北大道134公里处,鲁莽驾驶导致莫哈末芬迪(26岁)死亡,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条文。

主控官艾妮副检察司受询时说,基于检方成功提呈重要的证据,证明被告是鲁莽驾驶导致莫哈末芬迪死亡,因此法院维持原判。

她说,由于鲁莽驾驶危害了其他驾驶人士的安全,法院也基于公共利益,维持相关判决以给被告一个教训,同时也给公众一个警惕。被告仍可对判决提出上诉。

此案的法官是拿督阿米鲁丁,被告的代表律师是谢英顺(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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