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31日訊)從明天開始,政府將對那些不是因為任何健康理由,仍拒絕接種冠病疫苗的公務員採取紀律處分,甚至終止其服務。
根據馬來報章《陽光日報》報道,公共服務局(JPA)於10月18日發佈的2021年服務通令(4)寫道,在11月1日之後,不遵守部門主管指示接種冠病疫苗的公務員,將會受到紀律處分或被終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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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有關通令,採取有關措施是為了確保安全的工作環境和服務,以及讓公共服務的生產力處於最佳水平。
通令還規定,公務員須遵守聯邦憲法第132(2)條文規定的服務條件,並受任命為聯邦公務員時所簽署的承諾書約束。
此前,公共服務局在9月30日發出的聲明中規定,所有聯邦公務員都必須接種冠病疫苗,並且必須在今年11月1日之前完成疫苗接種。
根據1993年公務員條例(行為與紀律),可對被判有罪的公務員施加的紀律處罰形式,包括警告、罰款、剝奪薪酬、工資變動、減薪、降職或解僱。
紀律處分還包括根據處罰類型,在一定期限內取消晉升資格,例如警告(12個月)、罰款(18個月)、沒收薪酬(24個月)、暫緩加薪(30個月)、減薪(36個月)和降級(48個月)。
據公共服務局披露,截至10月30日,尚有1萬6902名或1.6%的公務員尚未登記接種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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