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訊)《我當分析員學會的事》作者林子證認為,政府應考慮恢復以消費為基礎的稅收,如消費稅(GST),來提高收入基礎,並以3%為起步。
他說,此舉也可為個人和公司收入等稅收提供一些迴旋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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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本身支持實行消費稅,只是稅務可從3%,而不是6%開始。
也是Trident Analytics首席研究員的林子證是出席大華繼顯財富顧問(UWEALTH)舉辦的“2022年國家財政預算後圓桌會議”上,如是指出。
他說,聯邦政府收入很大部分是來自所得稅和公司稅,與鄰國,尤其是新加坡相比,重新調整並更具競爭力的唯一方法是新的消費稅流。
李活安:建議州際徵收消費稅
與此同時,新加坡東南亞研究所(ISEAS)兼馬來西亞民主及經濟事務研究中心(IDEAS)高級研究員李活安博士則建議在州際徵收消費稅。
他說,這更有意義,因為在地方消費,就會在州內循環,而收入和盈利更多來自聯邦政府的基礎設施和服務。
他指出,無形中也解決了各州過度依賴土地收入,並導致森林砍伐等問題。
針對繁榮稅,李活安認為,其評估年應該是2021年,以便在大流行期間表現良好的公司的利潤能更好地重新分配。
他說,技術上而言,那些在疫情中表現出色的公司是落在2021年,而繁榮稅收是針對2022年,一切都已迴歸正常了。
潘儉偉:繁榮稅是政府唯一選擇
白沙羅國會議員潘儉偉則表示,他是資本盈利稅的忠貞支持者,他認為消費稅是倒退的,會為中低收入群體帶來負擔。
他認為,繁榮稅現階段可謂是政府唯一的選擇,不會造成太廣泛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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