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4日讯)群联董事长潘健成因2016年的财报事件而遭判刑一事,群联公司董事会已就法院判决充分讨论并一致支持潘健成上诉,并继续在岗位上领导群联公司。因此,为了群联公司的整体利益,潘健成将上诉至二审法院,并持续与投保中心进行和解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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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联发表电子财报案说明函中强调,该公司目前营运及财务一切正常,不受该项判决影响。潘健成依旧为群联电子董事长及执行长。
潘第一时间主动接受调查
群联补充说明,自该公司所发生的财报事件发生以来,潘健成即主动到案说明亦积极配合调查,并如实告知整个始末,是为了因应险恶的商场竞争,以及厚植本公司的长远发展,而作出权宜商业规划,既未侵害群联电子利益亦没有欺骗投资人的念头,且并未对于公司造成任何损害。
说明函指出,在企业成长的过程中,为因应市场不正竞争、金融海啸等外在因素,潘健成为了厚植群联公司的发展,基于多重商业目的,因此安排群联公司与潘健成实质控制的三家公司进行交易,因而误踩了司法的红线。
“2014年间,当潘健成第一时间知悉其可能涉及违反相关法律后,即主动至司法单位接受调查。2016年中,潘健成第二次主动至司法单位接受调查,并依司法单位指示整理更多资料时,数日后司法单位发动上百人至群联公司进行搜索扣押,此为群联财报案的开端。”
与股市秃鹰案外案没关联
说明函指出,群联财报案发生前后,衍生出群联公司遭股市秃鹰放空的案外案,之后经追查,系不肖执法人员利用群联公司被搜索的时机,协助股市作手放空群联股票获利。为避免疑虑,特此说明潘健成及群联员工和该股市秃鹰的案外案没有任何关联。
“群联财报案发生后,2016年9月,群联公司奉金融主管机关指示重编财务报告,结果显示重编财报前后的股东权益并未发生变动;另经证券交易中心(Taipei Exchange)实地查核群联公司重编后的财报,亦未发现重大异常。”
说明函指出,2017年7月,地检署侦查终结,地检署肯认潘健成的行为动机亦为群联公司的利益而涉法,且潘健成积极配合调查,因此给予缓起诉处分。之后因为法令的限制,2019年7月地检署侦查终结并将本案起诉,惟地检署仍在起诉状请求法院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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