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4日訊)霹靂司南馬縣議會議決明年起禁止所有的商店公開零售酒類事件,根據縣議會所發出的通知信內容其中一點闡明,凡有穆斯林員工的非穆斯林餐廳或茶餐室都不能賣酒。
縣議會昨日開始派發禁止公開售酒的通告予所有售賣酒類的便利店、雜貨店及餐館,闡明禁止公開售酒的新條例及細節;至於允許非穆斯林餐廳或茶餐室,需要符合銷售酒類條件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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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1985年食品條例,只允許向21歲及以上的非穆斯林顧客出售酒類。
─只允許在建築內供應和銷售酒類
─不允許向穆斯林顧客出售酒類
─如果餐廳有穆斯林員工,則該餐廳不得出售酒類
─違反條規的餐館,其營業執照可被吊銷
信中提到縣議會於今年9月29日月常會議上,已通過從明年1月1日起,管轄區內的任何商店均不得零售酒類,並列出條例如下:
─迷你市場和雜貨店,在符合條件下以批發方式銷售酒類,以滿足非穆斯林顧客在節日或宴會期間飲用
─酒類不得公開陳列,必須通過專門櫃檯銷售
─穆斯林員工不得參與任何酒類批發或銷售的運作
─商家的批發酒類許可證需每年更新,並且不時受到縣議會指示的約束,違反條規者將不獲準更新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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