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8日訊)從12月8日起,可以接種疫苗卻不肯接種的公眾若染上冠病,得自付醫藥費,這包括在醫院和在冠病治療設施接受治療的患者。
目前,政府為所有新加坡公民、永久居民和長期證件持有者支付冠病醫藥費,從國外返回本地不久後確診的患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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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適合接種者例外
《聯合早報》報道,不適合接種疫苗者,例如12歲以下孩童,政府會繼續承擔他們的醫藥費。
已接種的公眾若染病,政府也會繼續承擔醫藥費,直到冠病疫情更為穩定。
已開始接種但還未完成兩劑的公眾若染病,政府會繼續承擔醫藥費,直到12月31日,好讓他們有時間完成接種。
得自付醫藥費的冠病患者可繼續利用現有的計劃支付費用。公民與永久居民可以利用政府津貼,以及通過終身健保(MediShield Life)或私人綜合健保計劃(Integrated Shield Plan)支付,長期證件持有者也可利用私人保險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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