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訊)高庭今日駁回政府對逃亡商人劉特佐的母親潘斯里吳玉幼所提出的充公資產訴訟,因為控方並未提供任何證據,證明有關資產與非法活動有關。
政府於2019年查封吳玉幼位於檳城丹絨武雅的3層樓洋房,併入稟高庭提出充公該洋房,以及吳玉幼3個豐隆銀行戶頭錢財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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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今日在高庭駁回該申請,並在陳述判決時指出,申請方(政府)只是證明這些款項已存入銀行賬戶,但沒提供任何證據,證明有關賬戶如何與非法行動有關,或用來從事非法行動。
他說,在這起充公訴訟中,第13名答辯人即吳玉幼,與一馬發展公司(1MDB)中的任何人物或個體之間的關係,也明顯缺失。
他補充,調查官的宣誓書中,也出現許多明顯的差異,但卻未被糾正或解釋。“而且,申請方宣誓書中,對於豪宅的部分,也未有任何確認。”
對於申請方強調,吳玉幼從大馬潛逃後未能配合警方調查,因此應該無視吳玉幼的宣誓書。法官莫哈末再尼給予反對。
除了吳玉幼,政府也將另17人列為這宗充公訴訟的答辯人,包括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和夫人拿汀斯里羅斯瑪及其3名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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