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來無事翻看舊相簿和電子相冊,是我宅家期間最心悅的事。因每張照片背後都有一個故事,記錄了當時最真實的一刻,能把人帶進時光隧道,重溫那些曾經親臨的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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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時我在臺灣念新聞系,上過資深媒體人殷允芃老師的攝影概論。可惜學藝不精,沒把這門課修好。我從未想過要成為攝影家,只是養成外出時隨身攜帶相機的習慣,將遇見的美好拍下來。路旁一朵盛開的野花、一隻在花間飛舞的蝴蝶、佇立在電線杆上休憩的翠鳥、潺潺的溪流或流動的雲、一名陌生女子的微笑,都是鏡頭下絕佳的拍攝對象。
美國作家蘇珊·桑塔格的經典名作《論攝影》(On Photography)被攝影愛好者奉若圭皋,她說收集照片就等於收集世界,認為照片在教導我們新的視覺準則,告訴我們什麼值得去看的概念。當我們從不同角度去捕捉美麗的瞬間時,就是在用心閱讀這個世界,甚至認為拍照和戰爭、遷徙行為有可類比之處。
我也認同吳明益在攝影散文集《浮光》的觀點,他說光學改變了空間距離,相機把一個有限的空間平面化,並以輔助記憶的形式抵抗時間,同時改變我們所面對的時空關係。“鏡”與“窗”都是很有魅力的視覺語言,鏡是攝影者自我意識的反射,而每幅照片既是鏡也是窗。
村上春樹對攝影也有一番見地。他在《寮國到底有什麼》這本遊記裡說旅行的時候他幾乎不用相機,而是把精力用來觀察形形色色的東西,把情景、氛圍、氣味和聲音等烙印在腦中,讓一切滲入肌膚,讓自身成為錄音機或照相機,讓自己成為好奇心的俘虜。對他來說,所謂好奇心的俘虜不是告訴別人我曾到此一遊,也不在於發現新的領域,而在於擁有新的、與眾不同的目光。這跟我們每去到一個地方就忙著拍照打卡的心態有所不同。好的攝影者就是懂得用眼睛觀察世界的人。
攝影影像在我們的生活中無所不在,擁有震撼人心的力量,影響我們觀看世界的方式。有人說攝影師是世界上最浪漫的職業,我雖成不了攝影師,卻能成為世界的旁觀者。攝影是藝術創作,是想像力構建的世界,也是一種對現實的重新認知。
相機是1839年發明的,時至今日,各種智能手機推陳出新,攝影功能越來越強大,大有取代相機之勢。出神入化的修圖App正企圖美化這個世界,操控人們對現實的感知。然而肉眼所見的未必是事實,心靈才能看清事物的真相。通過自己心中的眼睛去辨識世界的本質,那才是相機所要捕捉的。
我家閨女在大學讀環境科學,攝影是必修課,她曾以“一名譯者的日常”為題,跟拍我的日常生活,製作了一本圖文並茂的攝影日記,聽說拿了優等評鑑。等我百年歸老後,或可留給活著的人當一個念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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