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訊)隨著財政部日前已宣佈2022年財政預算案,財政部今日向國會下議院提呈2021年財政法案一讀,並建議修改數項法令的條文,以配合明年度財案的各項措施。
該法案是建議修改1967年所得稅法令、1976年房地產盈利稅法令、1949年印花稅法、1967年國油(所得稅)法令、1990年納閩商業活動稅法令、1986年投資促進法令、2012年財政法令及2018年財政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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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副部長莫哈末沙哈是在下議院提呈該法案一讀,並表示將會在本次國會會議中尋求二讀。
財政部長東姑賽夫魯是於10月29日在國會下議院提呈2022年財政預算案二讀。
根據財長的宣佈,政府會在2022年稅收年向收入高達1億令吉的企業徵收一次性的繁榮稅(Cukai Makmur)。首1億令吉收入可被徵收24%的稅率、其餘的可被徵收33%的稅率。
此外,財長宣佈不會再向脫售已購入第六年及以上房產的個人、永久居民和公司徵收盈利稅。
在買賣合約印花稅方面,財長指出,從明年1月1日開始,買賣合約的印花稅從0.1%增至0.15%,即每1000令吉徵收1令吉50仙的印花稅,而每份合約200令吉的印花稅上限也會被取消,以確保投資者獲得公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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