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当局不要停留在有投诉才行动的年代了,民众都在看执法机构如何保护消费人的权益,而不是大事化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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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甲鱼很无辜。
跟身娇肉贵的忘不了或苏丹鱼比较起来,俗称石甲鱼的金目鲈算是平价海鲜,从不觉得它高不可攀,这几天脸书被1196令吉石甲鱼新闻洗版后,石甲鱼变成嘲讽揶揄的主角。
当发生第一宗“天价石甲鱼”时,尚觉得双方各持一词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餐馆业者在餐牌标出明价;顾客也知道100公克16令吉,还询问鱼有多大,餐馆侍者向顾客用手比出鱼的体积,但毕竟手不是度量器,比不出鱼的重量,看似沟通问题居多。
第一宗投诉剪不断理还乱,第二和第三位消费人也站出来投诉,甚至没有见报的第四宗和第五宗投诉也出现了,替这个事件画出更清楚的轮廓。
有人说,华裔和巫裔的点餐文化有差异,才会发生这种事件。华裔顾客通常会先问价才下单,巫裔多数是“先吃后算账”,不习惯讨价还价。其实这不是价格的问题,关键在于顾客没有要求看一看巨鱼到底有多大,而餐馆业者没有说明整条鱼的价格。
业者虽然列明价码,但没上菜市场的人,对鱼的重量没有概念,甚至搞不清楚100公克是1公斤的十分之一。如果业者在顾客下单之前,报上这条巨鱼时价一千多令吉,而顾客还是坚持要吃它,大快朵颐后又搬上脸书找砸,真理会站在餐馆这一边。消费者是面对不公还是恶人先告状,公众心里都有一把尺。
在这起事件上,顾客知道他们点了一条大鱼,但没有想到业者给七个大人加三个小孩宰了一条7公斤480克的“巨无霸”,看到账单时也觉得自己被宰了一颈血。
根据餐馆业者的形容,那条石甲鱼几乎是“镇店之宝”,养了11年,每天喂新鲜小鱼,旨在让顾客参观,如果顾客硬是要吃它,卖个一千几百也是合情合理。不过根据逻辑思考,养了这么多年多少有点感情,还是作为展示用途的话,怎会轻易“任人鱼肉”。
看到这么多投诉,当局应该会迅速采取行动吧?国内贸易及消费人事务局初步调查指餐馆业者没有违反价格控制及反暴利法令,因为业者菜单有列价格,石甲鱼非统制品,卖什么价钱管不着,只要求业者证明价格是合理的。况且,官方只接到一宗公众投诉,还不是觉得被“砍菜头”的顾客呢。根据照章行事,没有顾客不满,如何立案?这样的答案是给怒火添了一把油。
目前还不知结局如何,但无辜的石甲鱼,应该作为很多方面的教材。
首先是公众要做个真正精明消费人。点餐时,就算餐牌打出明价,还是要问清问楚,对写上“时价”的菜肴不能含糊,怕别人觉得小家子气硬要展露大腕叫菜不问价的气势,最后吃苦的是自己,怨不得人。
不小心进了黑店,要费点时间精神向贸消部投诉,否则当局无法开档调查。如果吃了暗亏把委屈吞下肚,当作学一次乖算了,无人正式投诉,当局就不会采取行动,让屡试不爽的奸商,继续把游客当凯子。
如果业者以为反正只做一次生意,不如把刀磨利一点,那就要自求多福了。别忘了网络世界无疆界,任何丑闻一秒钟传遍全球,游客会把别人吃过的亏当作经验,就算以后到此一游也只是打卡看热闹居多,这样的商业路途能走多长远?
执法当局不要停留在有投诉才行动的年代了,民众都在看执法机构如何保护消费人的权益,而不是大事化小。浮罗交怡已经登上国际旅游版图,丑闻通常会对旅游业带来打击,这个事件传到外国被加油添醋之后,又会让多少旅客止步,或者认定马来西亚旅游胜地喜欢把旅客当羊牯?旅游部长和贸消部长勿以为池塘里的风波无需理会,通常沾上污名后,要花一百倍的力气洗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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