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10日訊)地庭批准巫統京那巴當岸區國會議員拿督斯里邦莫達暫時取回護照,以讓有公務在身的他飛往沙地阿拉伯。
根據馬新社報道,邦莫達的代表律師鄭世坤(譯音)說,地庭法官羅茲娜昨日批准邦莫達從11月10至22日暫時取回護照的申請,並須在11月22日將護照歸還給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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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取回護照的原因是,我們的當事人需要飛往沙地阿拉伯辦理公務。”
他說,控方不反對上述申請。邦莫達的貪汙案件將在11月26日複審。
面對收賄2指控
現年62歲的邦莫達於2019年5月3日面對2項指控,分別是收受220萬令吉及26萬2500令吉賄賂,作為獲得批准聯邦土地統一及復興有限公司(Felcra)投資1億5000萬令吉大眾信託基金產品的報酬,他否認有罪。
控狀指出,時任Felcra非執行主席的邦莫達通過妻子芝芝依仄蒂,在2015年6月12日中午12時30分至下午5時之間,在大眾銀行的美拉華蒂花園分行,向大眾信託基金經紀馬希阿都哈密收取賄金。
他也否認於2015年6月19日在相同地點,通過芝芝依仄蒂名下的大眾益德系列基金,向大眾信託基金經紀諾萊裡收取33萬5500令吉賄金,以作為相同用途的報酬。
芝芝依仄蒂也對被控與丈夫在相同地點、日期和時間串謀犯案,她否認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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