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拿督斯里利查马力肯说,该部预料在明年第三季度,在国会下议院提呈1966年房屋发展(管制与执照)法令修正案,以便能逐步在2023年后在房产领域落实“先建后售”。
他在国会下议院口头问答环节回答公正党士拉央区国会议员梁自坚的提问时说,政府强烈欢迎私人房屋发展商采用“先建后售”(10:90方案)的概念,政府也认为房屋的发展应该朝向以先建后售的概念来进行售卖,但由于国家经济受到冠病疫情的影响,不适合强制落实先建后售,因此此事需要仔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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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在2018年至2025年国家房屋政策中,该部已经列出了行动计划,以便能分阶段从“先售后建”过渡至“先建后售”。
“为了实现这一项愿景,从2019年开始,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已经对1966年房屋发展(管制与执照)法令进行了研究和修订,预料将在2022年第三季度在国会提呈修改草案。”
料后年全面落实
他说,被建议修改的包括该法令内附表G和H的买卖合约付款时间表将更类似于“先建后售”的概念,以及如果一个项目的实际开发情况与发展商提交的项目进度表不同,被该部定义为延迟或不良,相关公司将不被批准申请广告和销售许可,相关发展商公司董事会成员也会被列入黑名单,不被允许出国,其股东也不能投资其他公司。
“通过这些修改,政府认为,先建后售的执行可于2023年后在房产领域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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