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訊)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長拿督斯里利查馬力肯說,該部預料在明年第三季度,在國會下議院提呈1966年房屋發展(管制與執照)法令修正案,以便能逐步在2023年後在房產領域落實“先建後售”。
他在國會下議院口頭問答環節回答公正黨士拉央區國會議員梁自堅的提問時說,政府強烈歡迎私人房屋發展商採用“先建後售”(10:90方案)的概念,政府也認為房屋的發展應該朝向以先建後售的概念來進行售賣,但由於國家經濟受到冠病疫情的影響,不適合強制落實先建後售,因此此事需要仔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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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在2018年至2025年國家房屋政策中,該部已經列出了行動計劃,以便能分階段從“先售後建”過渡至“先建後售”。
“為了實現這一項願景,從2019年開始,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已經對1966年房屋發展(管制與執照)法令進行了研究和修訂,預料將在2022年第三季度在國會提呈修改草案。”
料後年全面落實
他說,被建議修改的包括該法令內附表G和H的買賣合約付款時間表將更類似於“先建後售”的概念,以及如果一個項目的實際開發情況與發展商提交的項目進度表不同,被該部定義為延遲或不良,相關公司將不被批准申請廣告和銷售許可,相關發展商公司董事會成員也會被列入黑名單,不被允許出國,其股東也不能投資其他公司。
“通過這些修改,政府認為,先建後售的執行可於2023年後在房產領域全面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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