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一家建筑咨询公司的工程师承认在一份拟建独立式洋房的文件上伪造签名,被地庭罚款4万令吉。
法官阿祖拉艾威今日对被告杜辉盛(音译,46岁)宣判时指出,被告若无法缴付罚款,将以监禁6个月作为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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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辉盛被控伪造一份文件欺骗叶金福(音译),即一本日期为2014年8月2日的“结构设计计算”文件,内容涉及在鹅唛县士拉央峇鲁一片土地拟建一间两层半的独立式洋房。
被告被控于2014年8月2日至12日,在甲洞的一所住宅犯下罪行,抵触刑事法典第471条文(以伪造证件当真使用),并可在刑事法典第465条文下被治罪,最高刑法是监禁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反贪污委员会检控官莫哈末阿里夫要求法庭给以适当刑罚教训被告,因为伪造和复制公司持有人签名是一种严重的罪行。
被告没有委任律师辩护,他在求情时指自己有家庭负担,包括一名76岁的母亲,要求被判处最低罚款。
“这是我第一次犯罪,我没有犯罪记录,我对这次错误感到非常抱歉和懊悔,并承诺不会再犯,所以我要求最低罚款而不是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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