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极乐14日讯)甲州总警长拿督阿都马吉强调,在本次的马六甲州选中,警方并没有禁止政党人士穿上有政党标志的衣服,并表示不满者可以报案。
他否认,甲州警方曾警告行动党的州选工作人员不可以在公共场合,穿着有政党标志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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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党马六甲市区国会议员邱培栋于2天前声称,警方警告该党工作人员不允许在公共场合身穿带有政党标志的衣服,张挂竞选团队旗帜时也限制最多3人。
也是该党甲州竞选主任的他表示,这些规定并没有列在选举委员会制定的标准作业程序(SOP)中。
因此,他认为这是警方自行作出的诠释,并指出要张挂旗帜和广告牌需要超过3人才能完成。
对罚款不满可报案
阿都马吉今日对此发文告回应,他已经针对邱培栋的说法,向所有3名马六甲警区主任进行核实,三人都否认曾发出上述警告。
“如果他对相关的罚款不满,并具有明确证据证明警方的失误,他可以报案,以展开调查。
“他也可以向武吉阿曼警察总部廉政及标准执行部(JIPS)或执法机构廉政委员会(EAIC)报案。”
不过,邱培栋并没有提到党内的工作人员有接获罚单,仅提及他们接到警方的警告。
违州选SOP接获4000罚单
较早前,阿都马吉也解释了希盟候选人接获4000令吉罚单的原因是违反了马六甲州选的SOP,并非因为穿着印有政党标志的衣服而被罚。
他说,有关人士在11月10日被发现参与走街拜票,所以警方才开出罚单。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没有维持人身距离,以及国家安全理事会、卫生部和选委会都不允许在竞选期间走街拜票,因此这有违SOP。
“罚款是针对违反SOP的发起人或支持者,他们身穿希盟标志的衣服跟着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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