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5日讯)槟州警方将援引刑事法典第504条文(蓄意侮辱和破坏公共安宁)及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不当使用网络设备或服务散播假消息),调查名家集团创办人范盈调侃义消员家穷、社会地位低的言论。
槟州东北县睦邻计划团结队主席刘家晋今午接受本报记者电访时说,他本月12日针对范盈的言论到百大年路警局报案,当日即收到警方立案调查的回复电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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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认为,范盈1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只是向公众道歉而已,并非她言论中所伤害的送餐员、电召车司机和义消员。
“她要道歉还带上律师,显得不够诚心,比较像‘应酬’;相比之下,与她一起直播的房地产中介林健良的2次道歉,就比较有诚意,我们也原谅他。”
他说,范盈虽然已经道歉,但仍必须为其言论负责。
“我不是不给她一条生路,只要她另外公开向送餐员、电召车司机和义消员道歉,我会撤销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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