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名控方证人:1MDB前首席执行员
(吉隆坡15日讯)一马公司(1MDB)前首席执行员莫哈末哈占表示,因为在逃富商刘特佐是时任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人,因此他在1MDB的事务上按照刘特佐的指示行事。
纳吉被控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今日续审。莫哈末哈占作为本案第10名证人,今日在接受主控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高级副检察司的复问环节中,受询及为何遵从刘特佐的指示行事时,这么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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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认从中获益
针对1MDB在支出上违规一事,莫哈末哈占否认有关资金中有一分钱汇进他的账户,也没有从相关银行交易中取得利益。
斯里南进一步询问,哈占担任1MDB首席执行员期间,被要求撤换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KPMG)的原因。
毕马威因不愿结算账户被撤换
莫哈末哈占指出,基于毕马威不愿意结算1MDB的稽查账户,因此纳吉就有关事宜直接拨电逼促他以寻求解决方法。
他认为,唯一解决此问题的方法是以新的会计公司取代毕马威。
莫哈末哈占在去年9月15日的审讯中供称,纳吉曾数次致电他,确保结算1MDB2013年的财务稽查报告,加上为了公司的声誉,因此管理层建议董事会让德勤会计公司(Deloitte)取代原本负责稽查1MDB的KPMG。
斯里南也针对2013年11月28日晚在纳吉家中进行的会议一事复问莫哈末哈占:“被告是否有在会议上做出任何让自己与刘特佐毫无关系的举动。”
莫哈末哈占回应“没有”。
斯里南再问:“辩方在交叉盘问中提出你与刘特佐等人密谋行事的主张,你做出否认,我的问题是,你是否从刘特佐中取得任何钱财?”
莫哈末哈占同样回应“没有”。
斯里南问:“你是否接获来自被告的指示,不要遵从刘特佐所下达的任何指示。”莫哈末哈占说:“没有”。
此前,莫哈末哈占在今年5月17日曾供称,他依照刘特佐的指示行事,也指没必要查证刘特佐的指示。
4900万贷款流入纳吉账户
另外,莫哈末哈占证实,1MDB能源公司获得的4900万令吉贷款,流入纳吉在大马伊斯兰银行的账户(2112022011880)。
斯里南今日向莫哈末哈占出示大马伊斯兰银行的一个账户结单以及有关1MDB从德意志银行借贷数亿美元的资金流向图,显示这些资金是如何从一个机构流入另一个机构。
莫哈末哈占确认这些资金中的4900万令吉最终流入的帐户是纳吉所持有。
指刘与纳吉关系密切
斯里南也问莫哈末哈占,当他在被告家中出席会议时,刘特佐在现场的情况。
“根据你的观察,刘特佐与被告的关系是什么?”
莫哈末哈占表示,两人的关系极其密切。
与案无关 不传召纳西尔
另一方面,斯里南指出,控方不会传召纳吉的胞弟拿督斯里纳西尔为此案出庭供证,并表示后者与此案无关。
他今日受询及纳西尔发布的新书《什么被刻在名字中》(What’s In A Name?),当中涵盖颇具破坏性的评论,是否会因此传召纳西尔出庭供证时,向媒体作出上述回应。
斯里南指出,控方绝不会传召纳西尔出庭供证,后者与此案无关。
“纳西尔可以随心所欲地发表自己的看法,他不是(此案)相关的证人。”
他说,在此案中,控方的指控非常简单,那就是纳吉与刘特佐共谋获益。
“就如我在开案陈词中提到的,他(纳吉)与刘特佐是彼此的‘分身’(mirror image)和‘另一个我’(alter ego)。”
他也说,控方所提出的指控非常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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