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訊)今年首10個月,國家能源(國能)保留地鄰近建築工程導致高壓電纜跳閘事故大增7倍,國能對此非常擔憂。
國能總輸電網長拿督胡賽尼胡新說:“去年只發生一宗跳閘事故。不過,今年截至10月,因為發展商在國能的電纜傳輸區進行建築工程,導致跳閘事故增至8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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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擔心,要是發展商仍然違反我們的勸告不遠離國能的電纜傳輸區(rentis talian penghantaran),今年的跳閘事故會恢復至2018年的雙位數或18宗。”
危害國家電網穩定安全
跳閘事故不但致傷甚至致命,而且也危害國家電網的穩定與安全,影響馬來西亞半島工商業用戶的電供。
根據1990年電力供應法(第447法令),任何人未獲允許擅自在電力設施附近進行活動,並有可能危害電力設施、人或產物,罪成可被罰款不超過5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2年,或兩者兼施。
不可在傳輸區及附近進行的活動,如:
1.遊戲、休閒、體育活動,如跑步、放風箏、釣魚或遙控,如遙控無人機。
2.使用起重機或重型機械進行建築工程、取土、開墾、切割和丟棄泥土。
3.在惡劣天氣如閃電、暴風雨、雨天時避雨。
4.露天焚燒、丟垃圾、儲存貨物。
5.建造池塘、挖掘礦物、拓展或加深河流。
6.裝置旗幟與建造高過6呎的建築物
7.豎拿鋁杆走過電網高壓電纜傳輸區
8.建造與種植苗圃、農作物或種植高過6呎。
根據同一法令,對於任何致力或損壞任何電力設施的活動,皆屬違法,罪成可被罰款不超過10萬令吉、監禁不超過5年、或兩年兼施。
如果人們發現國能設施出現任何私闖或問題,可聯絡國能關懷熱線(TNB CareLine):15454或國能臉書“TNB Care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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