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7日讯)妇女以行李延误为由,多次欺骗旅游保险,甚至没有出国也索赔,并且为此伪造文件,在大约八个月内欺骗12家保险公司共3万多新元(下同·约9.3万令吉)。
《8视界新闻网报道,46岁被告陈碧心(译音)今天承认五项欺骗罪,被判监1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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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显示,被告是在2018年4月25日到12月2日之间犯案,利用伪造文件向12家保险公司索赔共3万零900新元。
被告在出国前向保险公司购买旅游保险,把她和丈夫及女儿列为受保人,然后谎称行李延误,伪造行李延误确认信索赔。就算他们没有出国,被告照样索赔,伪造行李延误确认信和行程表欺骗保险公司。
被告曾于2017年11月到韩国旅游,当时因行李延误向保险公司索赔,并向航空公司索取了行李延误确认信。此外,她也有当时的行程表,以此伪造相关文件行骗。
在没有出国的情况下,被告修改了行程表的内容,填上虚假资料,例如航班和行李标签号码等。她也在“乘客”名单填她和丈夫以及女儿的名字,伪造了行李延误确认信,修改确认信的信头,贴上不同航空公司的标志。
由于担心多次使用自己的名字,使用同一个电邮账号跟保险公司通讯,会引起保险公司怀疑。被告也利用丈夫和女儿的名字索赔。她也利用他们的名字设立Gmail账号,用来跟保险公司通讯。被告的丈夫和女儿对被告的所为并不知情。
2018年12月19日,一家保险公司代表发现被告以丈夫名义提出的索赔申请,因有关航空公司向来不发行李延误确认信而起疑。
这名代表向其它保险公司查问,是否有同样的人提出类似索赔申请,最终揭发被告的罪行。有关航空公司也确认没有发出行李延误确认信。几家保险公司随后相继报警。
控方指,本案涉及保险公司,牵涉到公众利益,因此刑罚必须具有阻慑作用。此外,被告有预谋干案,在大约八个月内欺骗12家保险公司。
控方说,虽然被告做出全数赔偿,但她是在案发后才赔偿,而且被告是为了个人利益而犯案。
律师求情说,被告已将款项全数偿还给保险公司,她是初犯,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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