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訊)國內貿易及消費人事務部經濟分析與策略數據組指出,消費人應善用本身的“購買力”力量,以設法降低通貨膨脹所帶來的影響,並且確保不被通膨所拖累或受影響。
貿消部今日發文告指出,消費人有權選擇與決定是否購買一項商品,並可根據價格、品質及其他替代品的選擇,來決定要不要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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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部透露,一項商品或服務在特定時期內的漲價趨勢,勢將形成通膨;因此,民眾應成為精明的消費人,改變消費行為,尤其要更加註重本身是否需要用到有關商品,而不是隨便買。
“消費人應避免恐慌搶購的心態,因為當大家一窩蜂湧去購買時,往往會造成價格上漲。因此,消費人應保持冷靜,深思熟慮後才購買,同時也應摒棄隨便花費的習慣。”
文告提醒說,任何未經規劃的消費行為,有關的支出往往將超出了個人的能力水平。
該部強調,精明的消費人往往都清楚意識到,在市場供與求的定律,本身手中的購買力往往可左右服務或物價的上漲或滑落。
購買前貨比三家
文告指出,消費人在購買前最好能貨比三家,他們可透過手機應用程式PriceCatcher進行價格比較,當中擁有逾400項日常用品的售價可供比較。
“該應用程式內的商品售價,主要是由1000名官員從市場監督和收集所得,以方便消費人能更輕易地對霸市、超市、雜貨店、巴剎或便利店的售價進行比較。”
該部披露,政府對消費人價格指數(IHP)作出了12項的首要分類,而IHP是每個月從全國的2萬1800間超市和商店的552樣商品與服務收集、分析和統計算所得。
吃住行為主要花費
貿消部指出,根據大馬統計局的資料顯示,大馬每戶家庭每個月的一般花費,主要是在飲食、房屋與水電、天然氣或燃料,以及交通領域三大類。
“意即在月薪1000令吉收入,主要支出了約700令吉用在上述3大類別,剩餘的300令吉才會充作儲蓄用途或其他方面的消費。”
統計局將民眾的花費類別分成12類,上述3類所佔比率分別是飲食(指非酒精飲品)29.5%,房屋、水電天然氣或其他燃料花費佔23.8%及交通佔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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