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巫統選擇跟伊黨組成全民共識,當巫伊合作成事,側面表明馬華和國大黨對巫統的價值,國陣的族群分工即已宣告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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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馬來西亞過去三年來的政局,“變”是2018年第十四屆大選以來始終不變的存在,到底這個“變”是好是壞則有不同的詮釋。有者認為,大馬政治越來越黑暗,常常以“政客”扣在政治人物頭上,多元包容的期待離現實世界越來越遙遠,甚至有的還開始重溫國陣時代的風景。另一邊則持相反觀點,認為我國政治正朝向嶄新階段,各黨大亂鬥讓政治變得愈加務實,“馬來穆斯林大團結”喊得再洪亮也規避不了馬來席票分裂的趨勢,全新的多黨競爭逐步替代老舊的兩線政治。
對筆者來說,政治由始至終沒有樂觀、悲觀這樁事,因為政治就是一直在變化的存在。至於近幾年的政局發展,我們應當抱著務實的態度評斷時事,馬來西亞的多元政治自然不也會因為一、兩次選舉就大起大落,但是以目前形勢來說,我國政局確實正在朝著新的方向前進。
有一部分人會認為,國陣的分工模式是我國應該選擇的路線,特別是2018年大選、喜來登政變直到現在的馬六甲州選,政治上的不確定性令他們倍感恐懼。然而,很多人沒有真正瞭解國陣分工模式,純粹是想要回到承平時光的鴕鳥效應。
據此,我們得先定義國陣的分工模式再來談論後續的問題。根據這幾年來閱讀的文獻,筆者認為政治學者佐漢(Johan Sarawamuthu)給出的闡述最到位。
佐漢的構想延伸自路徑依賴(Path Dependency)的民主化理論,他以中庸社群主義(mediated communalism)解構國陣的分工機制,所謂中庸社群主義是由兩個基本條件和三個充分條件所組成,這五個條件支配著聯盟/國陣的分工模式。基本條件為主要政黨組織的大聯盟,以及族群、宗教的分工機制,充分條件包括穩固的馬來政治領導與票源、強大的東馬票源和強大的華印裔票源。說到這裡,若有真心花時間瞭解大馬政治的人士便會不言自明瞭:國陣時代已經回不去了。
2008年和2013年兩次大選下來,國陣首先失去第三個充分條件,即非馬來選民不再支持國陣,促使馬華、民政黨、國大黨、人進黨、砂人聯黨、沙自民黨等巫統盟黨敗績累累。2015年巫統黨內大地震,馬哈迪和沙菲益的離開嚴重削弱巫統以致第一個充分條件有弱化的端倪。2018年大選,國陣、希盟和伊黨在馬來半島上演三角戰,大肆分裂馬來選票,東馬在野黨(希盟、民興黨)取得有史以來最佳戰績,導致缺乏華印選民支持的國陣連失第一、二個充分條件,巫統只在半島守住49席(巫統46、國大黨2、馬華1),反觀希盟得到98個半島國席(包括一名親希盟的獨立人士)。
簡言之,國陣在2018年大選已經失去中庸社群主義的三個充分條件,以致基本條件的功能難以暢行,所以2019年巫統選擇跟伊黨組成全民共識,當巫伊合作成事,側面表明馬華和國大黨對巫統的價值,國陣的族群分工即已宣告落幕。
事到如今,儘管巫統跟伊黨的關係曖昧不清,是分是合也說不清。惟,國陣模式若要重現則必須回到巫統一黨獨大,而要讓巫統重構霸權就取決於馬來選民和非馬來選民的流向,以及國陣得到的席次是否足夠而定。只可惜,阿末扎希在3月的黨代表大會上表示,巫統以開放態度看待第十五屆大選後的政治結盟,將以優勢政黨(dominant party)的姿態面向群雄,另一方面,巫統署理主席兼選舉主任末哈山於11月10日推介競選宣言指出,“穩定政局”是這次甲州國陣參選的第一項核心,以修憲增設五名官委議員作為促成選後聯合執政的誘因。從巫統“兩巨頭”的言論得以發現,即便是獨斷專行60年的巫統,也接受無法重構國陣霸權的事實,試問國陣的族群分工又怎麼能王者歸來呢?
再說,政治學者Lijphart早在1977年《Democracy in Plural Society》一書中指出,儘管聯盟/國陣具備共識型民主(Consociation Democracy)的特性,但這個協商機制是建立在充滿缺陷的基礎上——馬來穆斯林偏好居首及寡頭菁英的協商,非馬來社會的訴求必須得到馬來社會肯定才得以放行,而菁英之間達成的內部協議也未必展示各自族群真實想法,因此,Lijphart斷定大馬的共識型民主不會成功。
歷史告訴我們,無論鑑於理想或現實,國陣的族群分工已不再是政治主流,雞蛋別放在同一個藍的說辭亦不合時宜,上到政治菁英下到一般選民是時候構思一套新的方程式。筆者認為,如果實現真正的多元政治,讓各個族群的偏好被看重,並不是指定哪個政黨或聯盟可以完成的任務,應該通過廣泛、專業、透明和理性,而且超越族群、宗教的協商機制,也就是朝野各個政黨共同達致協議,這種操作或許非常緩慢,耗費的時間和資源成本也更加高昂,但總比幾個政治寡頭之間的協商來得透明,因此,多黨政治將是通向多元、包容和繁榮的另一條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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