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訊)全國警察交通調查及執法部於本月1至30日,在全國各地展開為期一個月的取締違例車牌特別行動,截至15日,總共發出4萬零139張罰單!
全國警察交通調查及執法部總監拿督末卡欣今晚發文告說,上述罰單中,車牌號碼花俏佔了4617張、車牌號碼不完整(1145張)、不合規格車牌號碼(8645張),至於其它罪名則有2萬573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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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車罰單最多 羅裡最少
他說,當中以摩托車的罰單最高,車牌違例案佔了49.9%,而羅裡車則是最低,只有1.07%或154張罰單。
“警方展開上述行動的目的,是要教育國內的交通工具使用者,遵守當局定下的交通條規,確保駕駛人士守法。
“取締行動期間,交警會在主要交通道路及花園住宅區,定期設立路障、巡邏及監督行動,取締車牌違例的駕駛人士。”
未來15天罰單量料降
他預料在接下來的15天,隨著駕駛人士的醒覺,警方開出的交通罰單數量會下降。
他也披露說,在過去15天的取締行動中,交警依據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逮捕了9人、1人在刑事法典下被捕,以及15人在危險毒品法令下被捕。
“此外,在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64條文下,有68輛各類交通工具被扣留。”
鑑此,末卡欣勸告車主,即刻更換違例的車牌,冥頑不靈者,將無法逃過交警的罰單行動及控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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