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長的“佛法”,不能說沒有其社會善的功能;只惜一味借用佛法當幌子,用冤親債主、靈性鬼神、看圖騰等,來激勵信徒念小房子。若往後無人看圖騰、無人激勵信徒時,該如何繼續這些唸經咒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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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臺長(原名盧軍宏,澳洲東方華語電臺臺長)11月10日的離世,在佛教圈內外激起陣陣漣漪。
有人說他是神棍、騙子,馬來西亞佛教總會等各大佛教團體,也多次在2014、2016、2017和2018年,在媒體發表嚴正聲明,說他的“心靈法門”,不是正信佛教。
不管怎麼說,盧臺長以他的《白話佛法》等廣播節目、看圖騰、巡迴法會等,算是“度化”了許多信眾。筆者身邊所見所聞,心靈法門友人的言行舉止,都比許多自稱佛徒的人好許多;孝順父母、尊老愛幼、誠實、不嫖不賭不煙不酒,也是這些朋友的特點。他們唸的“小房子”經文,包括了大悲咒、心經、往生咒和七佛滅罪真言,若是誠心念誦,可能也是改造、安定社會的一種善能量。
這些善人、善舉,不都是我們都期望的嗎?社會上多一些這樣的人,不好嗎?
對這些善人善行,我們應予以讚歎,即便我們不認同臺長的教法。
另一邊廂,我也對臺長去世後的這幾天內,信徒們四處轉發的“神蹟”訊息,不敢苟同。
比如某法師用天眼觀看,說臺長真的是僧伽大師,也是玄奘大師的轉世,觀世音菩薩的化身。
這“乘願再來”,正是心靈法門的主要號召賣點。
但史籍說玄奘法師於公元600年出生,664年圓寂;而僧伽大師是外國人,生年不詳,公元710年圓寂;歷史記載說他少年出家後四處遊方,於公元662年從別迭裡山口進入中國唐朝境內,假設僧伽大師當時20歲上下,出生年應是公元642年左右,是玄奘大師還在世的年代─觀世音菩薩怎麼就一分為二,成了兩位大師,然後又二合一成了盧臺長?
有人說,史籍年代容易混亂,出現幾年誤差是有可能的。
但個人不認為這是問題。中國經過魏晉南北朝和隋朝的演進,唐朝擔任書寫和抄寫工作的“書手”行業,已經很普遍和專業;在印刷不發達的古代,這些書手為傳承歷史文明立下重大功勞,這些重要人物的生平年份,理應都不會錯得離譜。
另一“神蹟”,是說有人在臺長逝世當晚,拍到悉尼夜空出現極光,應驗了2020年的開示,即佛陀說“你師父壽終入涅槃之後,會再一次發放大光明照耀娑婆國土利益眾生”和“佛菩薩會接引你師父到西方極樂世界”。
姑不論佛陀怎麼在21世紀大顯神通為大眾開示,我們就談談極光這現象。
和北極光不一樣的是,澳洲南部(如塔斯馬尼亞島)一年四季都能看到南極光,也可能在夏季看到地平線上各種顏色極光,所以悉尼有“佛菩薩接引臺長”的南極光,不是不可能的事。
問題在於照片真偽。
筆者上Google Image查證,發現“佛菩薩大放光明”的兩張照片,都是加拿大某網友,在11月4日(臺長逝世前一週)上載推特的北極光照片。
信徒們分享這些“神蹟”,可能是想鞏固臺長神聖地位;但在後網絡科技世代,這些伎倆只怕弄巧反拙,讓更多人對心靈法門心生反感,同時對信眾的修持,也沒什助益。
臺長的“佛法”,不能說沒有其社會善的功能;只惜一味借用佛法當幌子,用冤親債主、靈性鬼神、看圖騰等,來激勵信徒念小房子。若往後無人看圖騰、無人激勵信徒時,該如何繼續這些唸經咒善行?動機不正,善行如何以為續?糟糕的是,這些“佛法”誤解和曲解了佛教本意,同時讓大違佛本意的看圖騰等怪誕意識,深入大眾內心,以為這就是佛教。
神通、神蹟可讓人崇拜敬畏,可造成短期轟動,但它不是佛教重心,更不應被重視和崇拜。佛陀也一再告誡有神通的弟子,不可在大眾前顯現神通。比如《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雜事》卷第二,清楚註明佛陀對出家弟子的教誡:“苾芻(比丘)不應於俗人前現其神力,若顯現者得越法罪。”
無論如何,這種信者則有的東西,任門外人怎麼分析,門內人都會有自我解說的開脫。
重點是,鼓吹這種反理性的風氣,對整個社會的理智思辨發展,不是件好事;雖然我們知道科學有其眾多侷限,但這種神蹟、性靈鬼神等行事,一旦成了華人社會常態,華社就會充斥我們自己常加責備的荒謬議題(例:TIMAH)。
不只正信佛教團體需要聯合起來,緩和正信佛教的持續崩壞,大眾媒體和政府在維護理性社會、杜絕反智思維上,也各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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