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23日綜合電)臺灣立法院院會週二三讀通過攸關8項採購項目、5年新臺幣2400億元(約362億令吉)經費的《海空戰力提升計劃採購特別條例》。儘管朝野政黨對於國防預算並不反對,但是在野黨仍質疑條例讓採購不受政府採購法限制,憂“鐽震案”重現。最後在執政黨多數優勢下表決通過。
中央社報道,《海空戰力提升計劃採購特別條例》涉及軍方預計採購的8大軍購案,包括海軍高效能艦艇(沱江級艦)、無人攻擊載具系統(劍翔無人機)、陸基防空系統(天弓三型)、海巡艦艇加裝戰時武器系統、岸置反艦導彈系統(雄二、雄三及增程型雄三)、雄升導彈系統(雄二E)以及萬劍導彈系統及野戰防空系統(陸射劍二)。
ADVERTISEMENT
《海空戰力提升計劃採購特別條例》完成三讀通過後,國防部將迅速提出2400億規模的“海空戰力提升特別預算”交立法院審查,拚本會期內完成所有特別預算審查。
質疑違反財政紀律
國民黨立委陳以信質疑條例違反財政紀律,過去特別預算都是對外軍事採購,尤其對美軍事採購,軍售時間無法操之在我,才以特別預算處理,但這次是以國防自主產業對內採購為主,會產生後續監督問題,該條例排除政府採購法相關限制就要把2400億交給中科院。
陳以信指出,其中1830億還可以轉包給臺島廠商生產,中科院轉型為行政法人,內部發包程序不受政府採購規範,要轉包的時候,變成就看中科院的良心,如果沒良心,相關法規都拿他沒皮條,難避免“鐽震案”重現。
對於國民黨團質疑《海空戰力提升計劃採購特別條例》違反財政紀律,主張應依國防產業發展條例辦理,遭民進黨團挾多數否決,最終通過的三讀版本,維持“得采限制性招標”,僅規定“辦理一定金額以上的採購”,其一定金額、採購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授權國防部訂定辦法。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