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骨23日讯)假冒警员入屋掳人再杀害的案件,两名落网的男子,今日在3项罪名下被控,基于两人涉及谋杀和掳人严重罪刑,因此皆不获保释外出,案展12月23日过堂。
两名被告分别为43岁的黄勇冠(译音)及44岁的印裔男子慕鲁甘,他们今日在波德申推事庭,被控于2021年11月13日清晨5时40至早上9时45分之间,连同另外3名仍在潜逃的同党,在芦骨春泉镇一间住家单位内,掳走一名印裔男子瓦苏德温(39岁,技术人员)后再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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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被告在上述控状中,分别抵触了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364(掳人)条文及170(假冒警员)条文。
推事瓦妮达在庭上指出,由于被告涉及谋杀及掳人条文,在上述条文下被控者,都无法保外候审,因此两名被告必须继续扣押直到审讯结束。
上述案件将于12月23日过堂,两名被告随后在警方的押送至扣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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