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录
我的股票|星洲网 我的股票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国际

|

即时国际

|
发布: 7:05am 24/11/2021

侵入式性侵害

严重性侵害

口交

刑期

情节较不严重

侵入式性侵害

严重性侵害

口交

刑期

情节较不严重

迫兒童口交非嚴重性侵 印度法院判決引眾怒

迫儿童口交非严重性侵  印度法院判决引众怒

(印度24日訊)印度阿拉哈巴德高等法院近日以罪行“情節較不嚴重”為由,將一名強逼10歲孩童的男子的從10年減為7年。這項判決經媒體披露,引發眾怒。

ADVERTISEMENT

阿拉哈巴德是印度北方省的一座大城。

印度多家媒體相繼報道,法官20日判定把生殖器放入兒童口中,僅觸犯印度“保護兒童受到性侵犯法”(POCSO)中的“罪”而非“嚴重性侵害罪”。“侵入式性侵害”的刑罰比“嚴重性侵害”為輕。

報道指出,涉案男嫌犯被控脅迫10歲孩童替他口交,事後給受害孩童20盧比(1.1令吉)安撫。孩童回家後,家長詢問錢從哪裡來時,得知事件經過,於是提出告訴。

阿拉哈巴德特別刑事法庭原依“嚴重性侵害”罪名判處嫌犯10年有期徒刑,但是嫌犯不服上訴,成功獲阿拉哈巴德高等法院扭轉判決,改依“侵入式性侵害”罪名判處7年有期徒刑,併科5000盧比(280令吉)罰金。

高等法院的判決書說,口交不符“嚴重性侵害罪”的定義。相比之下,“情節較輕的‘侵入式性侵害罪’,才是合宜的罪名。”

判決曝光後,印度網民紛紛炸鍋。今日印度報的推特帳號,一名網民留言表示“難以置信”,另一人批評“法官腦殘”,也有人要求印度與時俱進,明確修改性侵定義。

然而,這則報道曝光的5天前,印度最高法院才剛針對孟買高等法院的另一宗案例,宣判“性侵”的判定標準不是“肌膚接觸”而是侵犯的“意圖”。

孟買高等法院今年1月宣判一名隔著衣服猥褻女童的男子性侵罪名不成立,因為沒有“肌膚接觸”;印度最高法院本月18日推翻了這項判決。

印度最高法院說:“法律的制定是為了賦予法條效力,不是摧毀法條…對法條的任何狹隘和學究式詮釋,只要違反了立法的初衷,就不可接受。”(互聯網照片)

打开全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