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丹24日訊)涉嫌於2018年間虧空公司高達百萬令吉公款的關丹62歲華裔女前首席運營員(C00),今日在關丹地庭於被控38項失信罪名,唯被告不認罪,法庭允許對方由一名擔保人以3萬6400令吉保外候審。
被告黃秀英(人名譯音)今天在關丹第四地庭面控,她涉嫌虧空款項總額為128萬5846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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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庭上宣讀的38項控狀顯示,被告當時任職關丹格賓工業區一家從事糖蜜貿易的商品貿易公司,擔任首席運營員,負責管理公司財務。
她被控於2018年7月至10月間,通過開出公司支票給自己、丈夫、兒子及女兒,以及支付本身名下信用卡帳號的方式,挪用公司資金作為個人用途,因此牴觸刑事法典第408條文(失信),一旦罪成可被判監不少過1年、不超過14年、罰款及鞭笞。
視頻拍攝者/梁光輝
開支票最高數額11萬
控狀顯示,被告所開出的支票當中,數額最高是11萬令吉,最低者為4800令吉。
女被告在法庭上對所有控狀否認有罪,要求審訊。
副檢察官莎麗花諾蘇哈達向地庭法官莫哈末卡夫禮建議每項罪名以1000令吉保釋,總共3萬8000令吉的保釋金,她也要求法庭設下附加條件,即被告需交出護照予法庭保管,每月到警局報到。
被告的代表律師沙理查爾求情時指出,自從投報者於2018年11月6日向警察報案後,女被告在2018年完全配合警方的調查及錄取口供。
“她上個星期五接獲警方通知即將被帶上法庭面控後,也如期出庭,並沒有以任何藉口推辭。這顯示被告是一名負責任及誠實的人。另外,被告患有慢性哮喘及心臟疾病,擁有醫藥證明,需要定期跟進治療。
“被告沒有工作後投身拯救動物,為貓狗尋找飼主。被告為了應付保釋金,向親友借貸,只籌到3萬令吉。
“我希望法庭酌情考量,在保釋金方面勿給被告帶來太大的經濟負擔,她目前住在吉隆坡沙亞南哥打哥文寧,每次到關丹出庭必須肩負一筆開銷。”
3.64萬保外 明年1月6過堂
地庭法官莫哈末卡夫禮最終決定保釋金為每宗案件(13宗)2800令吉,總共3萬6400令吉及一名擔保人,被告須交出護照,並每月向警方報到。此案定於明年1月6日過堂。
被告今早出庭時神態平靜,在聆聽每一項控狀後,都堅定否認罪行及要求審訊。但離開法庭時以外套掩蓋頭部,以避開新聞媒體的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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