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虽然警方多番忠告,遗失大马卡后,不要为了避免国民登记局的罚款而报假案,但依然频频有人以身试法,单是冼都警区总部辖下,年初迄今就有59人因报假案被提控上庭。
这些报假案的人士都在刑事法典第182(报假案)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将面对监禁最高6个月,或罚款最多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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冼都警区主任马永来助理总监说,冼都警方从今年至11月21日为止,接获了68宗谎称被抢劫和攫夺的虚假投报。
“警方初步调查后发现,大部分这些报假案的人士是因个人疏忽丢失了大马卡,为了避免被国民登记局罚款,才出此下策。”
他指出,迄今已有59人因报假案行为,在刑事法典第182(报假案)条文下被控上庭,他们年龄介于18至6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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