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6日讯)槟州前首席部长林冠英已就上诉庭驳回其上诉的裁决,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上诉庭在11月16日驳回林冠英要求将海底隧道和主要道路工程合约涉嫌贪污的案件移交高庭审理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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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一名律师海占奥马向马新社说,上诉通知是在上周五(11月19日)提交,他们会在收到上诉记录后提交上诉申请。
本案的辩方律师是哥宾星,控方则由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为代表。
今年7月12日,吉隆坡高庭基于地庭有能力审理为由,驳回辩方律师要求将案件移交高庭审理的申请,案件如期在地庭开审。辩方随后提出上诉,并遭驳回。
案件29日隆地庭续审
此案于7月13日在吉隆坡地庭开审,至今已传召11名控方证人上庭供证,下一次的审讯日在11月29日。
林冠英在价值63亿槟州海底隧道和主要道路工程合约涉嫌贪污,面对4项指控。
根据第一项修改控状,林冠英在担任槟州首长期间,利用职权向商人拿督扎鲁所拥有的公司索贿330万令吉,以协助获得总值63亿4138万3702令吉的槟州海底隧道和主要道路工程合约。
他被指于2011年1月至2017年8月间,在槟城光大的槟州首长办公室犯下上述罪行。
第二项修改控状指出,林冠英被控在担任槟州首长期间,向扎鲁要求其日后盈利的10%,作为协助该公司获得相同工程合约的酬劳。他被指于2011年3月在吉隆坡一家酒店犯下上述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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