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訊)國家團結部副部長旺阿末費沙指出,現有的法令已經足以解決假新聞或種族緊張和煽動問題,而且該部目前更傾向於以教育和強化團結生態系統,來監督威脅人民團結的行為。
他今日在國會下議院回答誠信黨巴力文達區國會議員慕加希時說,目前可用以執行的法令,如1948年煽動法令第4(1)條文、刑事法典504條文(蓄意侮辱及破壞公共安寧)(574法令)、刑事法典505條文(發佈可危害公共的言論)(574法令)、刑事法典506條文(刑事恐嚇)(574法令)和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條文(不當使用網絡設備或網絡服務散播假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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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現有執行的法令皆符合大馬一家的概念,也能解決我國的種族主義問題。
和諧法案可被考慮
針對慕加希在附加提問建議制定民族和諧法案時,旺阿末費沙認為這項法案建議可納入考量範圍。
“我們專注於首相拿督斯里依斯邁沙比利所推介的《2021至2030年國家團結行動計劃》。如果以懲罰式的舉措相比,我相信國人應該會傾向更民主和成熟的角度去看待這些措施。”
他說,如果要達到民族和諧的議程,這必須獲得各方,包括政府、反對黨、學生及非政府組織的參與,才能實現,單靠一個部門去執行是不可能辦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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