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9日訊)檳首長兼丹絨區國會議員曹觀友指出,交通部表示,根據《2016年民航(機場運營)條例》,當局至今未批准居林國際機場項目。
他今日發文告說,他接獲在第14屆第四季第二次國會下議院會議中的口頭回答,情況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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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交通部也表示,建議中的居林國際機場也受制於國家機場戰略計劃(NASP),其中項目提議者(吉打州政府)將被要求向NASP諮詢團隊提供現實和準確預測的信息。
符合所有條件才準建
“只有在NASP研究完成,並符合其他政府機構設定的所有條件後,才會考慮是否批准興建居林國際機場。”
曹觀友也促請交通部長詳細說明交通部對於防止任何因居林國際機場項目而排放廢水所導致的意外、事故、問題,以及位於檳州水供機構在拉哈甸取水口上游6公里處“航空商業城”的承諾與行動。
據知,國家實體規劃理事會(MPFN)在2020年10月27日的會議中,原則上批准了興建居林國際機場的發展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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