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訊)教育部高級部長拿督莫哈末拉茲說,教育部發布新的通令文件(SPI),以確保教師的調職能夠以更有序和有效的方式進行。
明年1月1日生效
他今日在國會下議院針對民進黨民都魯區國會議員拿督斯里張慶信詢問政府採取哪些措施克服在半島工作的沙巴和砂拉越教師津貼的不足,以及為將在半島工作的砂拉越教師調回砂州採取的最新政策時說,在學校和職業學院實施教育服務人員調職(PPP)申請的通令(SPI KPM Bil 7/2021)於9月23日發佈,明年1月1日生效,包括指導方針,作為學校和職業學院校長和教育服務人員申請調職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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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解釋,教育部制定了交換教職員的三個基本原則,即空缺、選項要求和重要性及服務要求,可以基於幾個類別,即健康、安全、合作伙伴及其它來申請調職。
“教育部確定教師調職所面對的問題之一是至今使用舊的通令基礎,其中教師的交換和安置是分開進行的。”
他認為,之前的通令是在1975年和1978年發佈,時間太長了,而且能調職的人數並不多。新的方式按照交換的教職員來安置,這樣就可以提高調職的人數和更全面地解決這個問題。”
“與伴侶分開的教師的申請會優先受理,然而在某些情況下,若教師教導的科目超過了申請州屬的需求,因此我們採取的最佳方式是把教師調到原籍或居住地區的州屬最靠近的地區。”
對於教師津貼不足的問題,他說,公務員包括教師有資格獲得地區住房獎勵金(BIPW)津貼,與2001年第11服務通令:交換職員地區住房津貼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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