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兰30日讯)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副部长拿督斯里依斯迈慕达立表示,若发展商未按时或按照规定完成发展工程而导致水灾的发生,他们将受到法律对付!
他说,发展商的工程延误,往往导致工程在雨季时受影响,工程被迫暂停,甚至导致更严重的水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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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为何政府要对他们(发展商)采取法律行动,包括取消他们的合同,并采取法律行动。”
他为一项多个单位联合进行的水灾救援训练主持闭幕仪式时,提醒发展商应按时完成工程,以免因工程延误而受到对付。
“根据法律规定,我们有权对他们(发展商)采取行动或终止他们的合同,并拒绝签发完工和合规证书(CCC)。”
准备就绪应对水灾
另外,彭亨州地方政府及房屋委员会主席拿督阿都拉欣说,州政府的水灾应对工作已准备就绪,并且已确认一些地区所需增加的水灾救援工具,比如四轮驱动车和救援船。
参加水灾救援训练的机构包括警察、民防部队、志愿警卫局、县议会等。出席嘉宾包括消防与拯救局副总监拿督阿都瓦合、彭亨州消拯局局长万莫哈末再迪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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