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拉登嘉樓1日訊)行動黨登州聯委會秘書張曉峰因在個人臉書留言惹禍,今天被提控上庭。
根據控狀,張曉峰被控在2017年7月11日下午2時30分,在個人臉書發表傷害他人言論, 牴觸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1)條文。控狀並沒有寫明張曉峰所寫的留言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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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罪成,可被罰款不超過5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1年,或兩者兼施。
4000保外1月18過堂
無論如何,張曉峰在法官諾麗雅奧斯曼面前否認有罪,負責提控的副檢察官旺阿米魯再妮建議張曉峰以1萬令吉保外候審。
不過,張曉峰的代表律師張菲倩以張曉峰需要照顧年邁生病的父母,以及養育妻子及2名尚在小學讀書的孩子為理由,請求法官減低保釋金。
法官最終允許張曉峰以4000令吉及1名擔保人保外候審,每個月1日到瓜登警局簽到,以及不準干擾案件的證人。
法官擇定2022年1月18日再次過堂,以讓雙方呈交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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