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日訊)知名馬來藝人兼企業家妮羅法與丈夫莫哈末哈里斯依斯邁,因違反有條件行管令標準作業程序被控3項罪狀,惟總檢察署今日宣佈撤銷控狀,兩人獲得芙蓉推事庭允准假釋(獲釋放但不代表無罪,DNAA)。
主控官諾阿茲莎副檢察司告知,總檢察署已考量妮羅法與夫婿所提呈的陳情書,因此推事莫哈末菲道魯斯做出以上裁決,並擇定12月21日正式下判,而被告的律師團將會爭取讓他們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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妮羅法與夫婿是於10月21日向總檢察署提呈陳情書,要求撤回他們違反標準作業程序的控狀。
妮羅法代表律師丹斯里沙菲宜受詢時指出,控方今日撤回對兩人的所有控狀,今日或明日將進入開罰單的程序,律師團隊會於12月21日回到法庭,爭取讓假釋成為無罪釋放。
律師:妮羅法有孕不適合上庭
“我們很高興,儘管這3項控狀都可以抗辯,但會耗時,妮羅法現在有孕在身,不適合辦理這宗官司。”
根據控狀指出,莫哈末哈里斯依斯邁違反2項有條件行管令標準作業程序,即於今年5月2日進入位於汝來3工業區的Naeem地毯私人有限公司前,沒有掃描MySejhatera或手寫簽到,也沒有戴口罩。
妮洛法則被控於同樣日期和地點,沒有掃描MySejahtera或手寫簽到,兩人牴觸2021年傳染病預防和控制(修正)條例第19條文,一旦罪成,可面對最高5萬令吉罰款或監禁長達6個月,或兩者兼施。
妮羅法與夫婿是於今年5月20日面控,兩人否認有罪,當時法庭允許兩人各以5000與1萬令吉保釋。
此外,2名代表律師為哈烈斯和蘭扎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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