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日訊)實龍崗花園一戶人家飼養的寵物孔雀被指並非首次啄傷公眾,國家公園局表示已在調查時將另一起案件考慮在內,並已上門檢查,指示飼主不可讓孔雀在外遊蕩。
一名三歲女童上個星期天(28日)經過達維士篤道(Tavistock Avenue)一棟洋房時,停下來看裡頭的一隻孔雀,豈料孔雀突然衝出來攻擊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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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母親在社交媒體臉書發文之後,一名住在那一帶的25歲大學生Grace也分享了自己去年8月遇襲的經驗。她稱自己當時也是好奇駐足一看,孔雀就衝了出來啄傷她的臉。
當局澄清:沒有告訴孔雀飼主他們沒有錯
Grace告訴《8視界新聞網》,她事後有找孔雀的主人理論,但對方說已獲得養孔雀的許可,同時無需將它關在籠裡。
女童母親在帖文中提到,孔雀飼主也跟他們說,已經問過律師和動物與獸醫事務組,證實這不是他們的錯,並稱孔雀可以自由活動,指女童瞪了孔雀才會激怒它。
國家公園局動物與獸醫事務組社區動物管理高級署長郭瑞菁回覆《8視界新聞網》詢問時說,動物與獸醫事務組正在調查上個星期天的事件,同時也知道去年8月的那起事件,並將在調查時納入考量。
她也澄清,當局沒有告訴孔雀飼主他們沒有錯,案件仍在調查中。
當局昨天(2日)走訪這戶人家時,孔雀被關在圍欄裡面,當局也指示飼主不可讓孔雀在外遊蕩。
違反規定的飼主可被罰款高達1萬新元、監禁長達12個月,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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