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權衡量倡議組織(HRMI)在今年7月的報告指出,我國的人權狀況正每況愈下,政府更是利用2019冠病疫情來壓制自由。其中,政府在《預防和控制傳染病(疫區內措施)條例》中,嚴厲禁止任何人在任何規定階段以任何方式參加或參與任何遊行,衛生總監也有權力針對遊行發佈任何指示和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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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杪爆發的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改變了世界各國的生活模式,同時也重創了全球經濟。為了防疫治理和重振經濟,各國政府採取不同程度的限制民主與自由的措施。根據《經濟學人》在今年2月發佈的“2020全球民主指數”中指出,2020年的民主和人權狀況達到了幾十年來最為糟糕的程度,部分國家的領導人利用冠病疫情癱瘓民主及其機構,另一廂部分集權國家則以前者行為嘲諷疫情暴露了民主模式的缺陷和失敗。
無論東方或西方國家,不少國家領袖發現了破壞民主法治的良機,以防疫為藉口,趁機擴大行政權,限縮或癱瘓立法機構。比如,匈牙利國會通過了一項緊急法令,授權總理巨大的權力,只要緊急狀態持續期間就不能舉行選舉;高雄市議會以防疫為由,無限期延長議會的停會,不舉行市政總質詢。
我國的防疫措施從去年3月開始,回看我國政府破壞民主的做法也不遑多讓。前首相慕尤丁上任不久即以防疫措施為由,多次拒絕召開國會、展延或縮短上下議院的會議日期,爾後更在今年1月以緊急狀態癱瘓國會的正常運作長達7個月。在這段緊急狀態期間,政府的行政權無限擴大,一共頒佈了6項緊急條例,包括動用國家信託基金、嚴打假新聞及個人罰款上限至1萬令吉等。
除此以外,我國的防疫措施、條規和標準作業程序都是國家安全理事會說了算。政府在去年3月援引《1988年疾病控制法令》憲報所有州屬和聯邦直轄區被列為“受感染疫區”後,國家安全理事會立即介入處理和制定我國的防疫條規、措施和標準作業程序。據《2020年國家安全理事會法令(修正案)》第18條,元首在國家安全理事會的建議之下有權宣佈被評估安全受威脅的地區為“保安區”(security area)後,國家安全理事會方有權接管並指定相關法規控管行動。從去年的限行令到目前的國家復甦階段,我國沒有任何地區被宣佈為“保安區”。因此,國家安全理事會介入整個防疫措施有濫權之嫌。
根據人權衡量倡議組織(HRMI)在今年7月的報告指出,我國的人權狀況正每況愈下,政府更是利用2019冠病疫情來壓制自由。其中,政府在《預防和控制傳染病(疫區內措施)條例》中,嚴厲禁止任何人在任何規定階段以任何方式參加或參與任何遊行,衛生總監也有權力針對遊行發佈任何指示和約束。
在上個月結束的馬六甲州選中,衛生部和選委會更是定下自相矛盾、不合理且過於嚴格的條例,包括禁止政黨人士逐戶拜訪派發傳單、在食肆辦競選活動、在小空間開會及走街並在人群中公開演講等等。馬六甲已在國家第四復甦階段,郵差和快遞公司可以逐戶送貨、民眾可以堂食、可以到商城走街及社團或公司可以召開實體會議,但為何衛生部和選委會只禁止所有競選活動?競選是民主選舉的一部分,衛生部和選委會規定的苛刻條例明顯妨礙了選民獲得充足的選舉資訊,也妨礙了民主程序的進行。
在這段疫情期間,一個人或數個人的決策即可決定了我國的民主和自由空間,對民主發展而言是一記警鐘。這是因為行政權的擴大很容易變成侵犯民主與自由的溫床。我們不可能永久處於自我封鎖的狀態,一些國家的防疫政策已經開始轉為“與病毒共存”。既然人們的經濟活動可以如此,為何卻要犧牲民主呢?事實上,經濟與民主同等重要,防疫、經濟與民主沒有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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