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8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就高庭判他涉及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的7项控状罪名成立,所提出的上诉申请,如无变数,将在今天上午9时,透过Zoom线上方式迎来裁决!
采访此案的记者今日被禁止进入审理此案的公开庭,而是被安排在司法宫的会议厅, 透过视频链接,以观看直播的方式采访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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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宫媒体群组发出的媒体名单,今日有42名国内外媒体机构的记者以及47名国内外媒体机构的摄影师和录影师获准进入司法宫采访此案。
在早上7时许,许多媒体人员已陆续抵达司法宫。今早8时,只有被列入上述名单的媒体人员获准换取采访通行证。
由于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昨日已向上诉庭表示,其儿子,也是辩方团队律师之一的莫哈末法汉确诊冠病,因此辩方团队和纳吉正在隔离中,他们今日不会现身司法宫上诉庭,而是透过Zoom线上方式列席。
而控方团队拿督希旦峇兰和阿斯鲁夫副检察司等人,以及承审此案的上诉庭三司,则会现身上诉庭。
根据我国的法律程序,若上诉庭维持纳吉有罪的判决,他有权到联邦法院提出上诉;若上诉庭宣判纳吉无罪,纳吉则会被释放,但控方可上诉至联邦法院。
最后的审判阶段是在联邦法院。若纳吉依旧被判有罪,将依据其罪行判决监禁和罚款;期间,纳吉还可要求国家元首给予特赦,但在元首给予特赦前,纳吉需执行坐牢的刑罚。
一旦联邦法院判决纳吉无罪,他将获释。
纳吉被控涉及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是于2019年4月3日在高庭开审。控方经过57天的审讯及传召57名控方证人后,于2019年8月27日正式完成举证工作。
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是在2019年10月22日及23日聆听了控辩双方的口头陈词,并于2019年11月11日宣判纳吉涉及SRC国际公司3项刑事失信、1项滥权和3项洗钱案所有控状表罪成立,纳吉需要出庭自辩。
自辩阶段于2019年12月3日开始,辩方经过逾30天的辩护及传召19名证人出庭,其中包括选择在证人栏里宣誓为自己辩护的纳吉,并于去年3月11日完成自辩阶段。
此案随后于去年6月1日进入口头结案陈词。控辩双方在经过5天的口头陈词后,于同年6月5日完成口头结案陈词阶段。
莫哈末纳兹兰是在去年7月28日裁定纳吉涉及的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的7项控状罪名成立,分别是3项刑事失信、3项洗黑钱及1项滥权控状。纳吉在此案中被控的滥权罪名,被判入狱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至于3项刑事失信罪名和3项洗黑钱罪名,则各项罪名被判入狱10年。纳吉在去年7月30日针对裁决和刑罚提出上诉。
这意味着纳吉7项罪名的刑罚是坐牢7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但刑期同时执行,所以只需坐牢12年。若纳吉无法缴付2亿1000万令吉罚款,则以5年牢狱代替。
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在高庭法官宣判刑罚后,申请暂缓执行监禁及罚款,法官批准此申请,但增加100万令吉的保释金,这也意味着纳吉目前是以200万令吉外加两名担保人保外。
以拿督阿都卡林为首的上诉庭三司是于今年4月5日聆审纳吉提出的上诉,并在5月18日结束长达15天的聆审。另二司为拿督哈斯扎娜以及拿督瓦兹尔阿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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