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的文化流著“酒的血液”,喝酒只要不開車,就不是作奸犯科,就別三不五時的用政治和以宗教之名干擾,既然大家同住在一塊土地上,就相互尊重吧,我們應該還有更重要的正事要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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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幾個月,“大馬印象”除了凱里、疫情、選舉,剩下的就關“酒”的事了。先是“Timah”疑似冒犯宗教,折騰一段時間,替“Timah”打開國際知名度後風波方才平息!
這兩天又是平地一聲雷,無端端冒出咖啡店與餐館,凡賣啤酒者皆需申請“酒牌”。今年的“酒”似乎犯了太歲,要不怎麼老讓閒雜人等如此糾纏不清?
老覺得我們這些天天喝酒的天天清醒;那些“死咬”著酒不放的官老爺、宗教司,似乎沒喝酒就先犯糊塗,真是“色不迷人人自迷,酒不醉人人自醉”!
這場酒牌風波經過一番峰迴路轉,終於落幕。
週二,馬華總會長魏家祥表示,他已與財政部長東姑賽夫魯取得確認,證實財政部已經指示關稅局“取消”全國餐館和咖啡店販賣酒精飲料需申請酒牌的措施。魏家祥表示,關稅局是各州執照局成員之一,無權單方面指示餐館和咖啡店申請酒牌。也因此“酒牌風波”正式落幕!
連同這一回“賣啤酒要執照”的風波,相關課題自獨立之後先後被提起4次,這回與前3次一樣,只是虛驚一場,安全過關。在魏家祥週二正式聲明前,“華人朝野政黨”及賣酒的各商業聯合總會,難得“同仇敵愾”為“啤酒酒牌事”團結一致,希望能讓那些老找“酒”麻煩的人曉以大義!
在此之前,馬華總秘書長張盛聞及馬青署理團長陳志雄同時表示,反對關稅局的酒牌規定,因為這項規定不符合我國多元文化的國情,更妨害非穆斯林的社會及生活自由,該項規定也加重食肆小吃店的負擔,為了賣幾瓶啤酒每年得上繳1340令吉費用。
馬新咖啡茶葉聯合總會長兼姑蘇廚業茶酒樓聯合總會長黃守群表示,如果酒牌措施真的推動,將導致全國35000家業者受影響。相信很多小店為了成本考量,會選擇不賣酒,這對營業收入多少都會造成影響。
政府對“酒禁”似乎一步一步進迫。撇開Timah不說。先是11月開始,吉隆坡雜貨店、中藥店、便利商店禁賣烈酒;所幸,這次在魏家祥和財政部長斡旋下,收回華人食肆必須有酒牌才能賣酒的規定。
我們不鼓勵民眾酗酒,但也反對“賣啤酒申請酒牌”的規定,惡法一訂下來就很難修正回來,之後就“酒牌”年年漲價,這在大馬幾乎是“約定俗成”。
魏家祥也重申,我國是多元文化國家,非穆斯林的飮酒權利應予以尊重。是的,酒是華人日常生活的文化。
開門七件事:“柴米油鹽醬醋茶”沒把酒列入,因為他凌駕於這七件事。七件事只是“飽腹”的生理需求,而不是酒的“心理需求”,按“馬士洛的需求層次理論”,“酒”和“七件事”不在同一個緯度上。
中國人五千年曆史,酒在文化中佔了很大的比重,別說詩詞歌賦中談酒的比例有多高,凡重要的歷史事件都與酒有關。
三國演義中,關雲長溫“酒”斬華雄,如果溫的是醋,這氣氛就沒了。
宋太祖趙匡胤為了鞏固政權,在一場酒宴中上演一幕“杯酒釋兵權”,如果用的是油,宋朝歷史就改寫了。
武松景陽岡打虎前先喝了18碗,如果是吃了18碗飯,水滸傳就沒這個章節了。
華人的文化流著“酒的血液”,喝酒只要不開車,就不是作奸犯科,就別三不五時的用政治和以宗教之名干擾,既然大家同住在一塊土地上,就相互尊重吧,我們應該還有更重要的正事要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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