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9日訊)罔顧弟弟和母親的個人保護令,火爆女在家與弟弟吵架時大打出手,拿起鐵錘攻擊人,母親上前勸架時也被打中頭部,氣得弟弟報警捉人。
《聯合晚報》報導,現年28歲的女被告面對三項控狀,包括持危險武器蓄意傷人和觸犯婦女憲章的罪名。她昨天承認其中兩項控狀,另一項交由法官加以考慮後,被判坐牢六個月又六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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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的受害者是被告的弟弟,案發時17歲。為保護受害者,媒體不得報道任何可能洩露受害者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根據案情,被告在今年6月15日下午3時15分左右準備出門工作,弟弟則在客廳裡打電玩。
由於被告當時正因某事在生弟弟的氣,她出門後從走廊上用力關上客廳的窗扇,導致掛在室內的一個類似於錘子的宗教用品掉落,並險些砸中弟弟的電腦。
此時,被告突然發現自己忘記戴口罩,便回頭進屋拿口罩。弟弟這時撿起掉落的錘子,在被告面前揮舞,意圖嚇走她,結果兩人卻因此打了起來。
怒火中燒的被告跟著從鞋櫃旁取出一把鐵錘,母親見狀上前勸架,但被告根本不聽勸,舉起錘揮向弟弟的右手肘,揮舞鐵錘時還打到母親的頭。
根據法庭資料,被告的母親和弟弟早在2015年就申請到個人保護令,阻止被告對他們動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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