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訊)財政部長東姑賽夫魯承認酒牌執照課題在州階段執行時出現混亂,因此,有關當局最遲會在今年底之前,採取措施解決此事。
他也明確指示關稅局立即採取行動,以確保不再出現混亂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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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長強調,政府迄今無意撤銷任何售酒執照的批准!
無意撤銷任何售酒執照
他今日在國會下議院回答行動黨白沙羅區國會議員潘儉偉的附加提問時,否認自己曾指示撤銷售酒執照的各項指控。
他指出,根據1976年國產稅收法令(Akta Eksais)規定,所有售賣酒類的零售商必須獲得執照。與此同時,財政部是於1977年下放權力予各州大臣及首長,通過隸屬地方政府的執照局處理酒牌執照事務。
他表示,關於酒牌執照的決定至今未曾改變過。
“因此,凡是售賣酒類產品的業者,都必須在1976年國產稅法令第35條文下申請執照。”
他說,迄今為止,任何關於酒類執照或豁免執照的決定,都是州政府的權限。
潘儉偉促取消酒牌申請
不過,潘儉偉對於財長的回答感到疑惑,並質問為何政府不索性取消這項酒牌執照申請,而是繼續下放權力給地方政府,這是否意味交通部長兼馬華總會長拿督斯里魏家祥有意混淆視聽呢?
“內閣是否已經討論(酒牌執照)課題?而亞依淡(國會議員魏家祥)和砂政黨聯盟(GPS)內閣成員是否都同意這項決定?”
在11月中旬,一些州屬的餐館及咖啡店業者受邀出席關稅局的彙報會,並被指示必須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向關稅局提呈酒牌執照申請,此事也頓時引起譁然。
魏家祥兩天前也在臉書貼文指出,財政部已在志期11月23日的信函
中,指示關稅局取消於4月7日發出要求全國餐館和咖啡店售賣酒精飲料需申請酒牌的信函。
他說,關稅局是各州執照局成員之一,無權單方面指示餐館和咖啡店申請酒牌,因為財政部已於1977年下放權力予各州大臣及首長,以通過隸屬地方政府的執照局處理相關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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