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0日讯)中国女星郑爽因代理孕母、阴阳合约事件而被列入“劣迹艺人”,在中国惨遭封杀的她,虽然8月才刚被判需追缴共2.99亿人民币税金,9日突然大动作控告北京文化等5家电视剧《倩女幽魂》的出品公司,理由是演员片酬纠纷问题,要求5被告支付1.08亿人民币(约7155万令吉),疑似是当初根本没收到片酬。
根据郑爽前男友张恒的爆料,郑爽使用阴阳合同偷税漏税,从2019年主演的《倩女幽魂》(现更名为《只问今生恋沧溟》)中获得1.56亿人民币(约1亿令吉)片酬,并分两次领取。因为电视剧的拍摄周期只有77天,郑爽日薪约为208万元,这一度成为网络热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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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北京文化公告指近日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传票等诉讼文件,原告郑爽因某电视剧演员片酬纠纷问题,向该公司等5个被告提起诉讼,要求向其支付人民币1.08亿人民币。但北京文化强调,公司作为该剧的投资出品方,未与郑爽及其关联公司签署过相关协议,将积极应诉,并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没收到片酬却先挨罚
对此网民不禁纳闷,既然郑爽没有收到片酬,当初为什么会被判定偷税、漏税而遭到罚款,有网民总结出3种情况,一是投资出品方确实付钱了,但郑爽没收到,可能有第3方介入;二是投资出品方不认同合约所以未支付,且郑爽没收到钱,却被税务局罚款;三是投资出品方内部有问题,款项下落不明。
对此许多网民提出质疑,“没拿到钱就说偷税,当然要告啊”、“没拿钱却提前被罚…真的支持提告”、“所以那笔钱到底去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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