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鐵普悠瑪列車3年前翻側,釀18人死亡。臺鐵提告日本製造商住友商事公司並索償新臺幣6.1億餘元(約9276萬令吉)。臺北地方法院週四判決臺鐵敗訴。臺鐵將研議是否上訴。
臺鐵第6432次普悠瑪列車2018年10月21日駛經宜蘭新馬站時翻側,造成18人死亡、200多人受傷。臺鐵於2019年4月向普悠瑪列車中標商日本住友究責索償,但遭拒絕,同年10月向臺北地方法院提告日本住友及臺灣住友,針對普悠瑪事故造成的損害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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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鐵表示,住友商事所交付的傾斜式電聯車有主風泵設計不良、列車自動防護系統(ATP)遠端監視系統未連線等缺失,導致普悠瑪事故發生,須賠償乘客傷亡、列車損毀、設備損害及營業損失。
臺北地方法院認為,臺鐵主張的缺失無法舉證,而且相關違約行為與事故損害之間也沒有相當因果關係,住友商事毋須負賠償責任,判決原告敗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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