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勿11日訊)勞勿搶救貓山王聯盟主席鄭益清透露,該聯盟將於本月15日之前委託律師入稟法庭,向彭亨皇家榴槤集團和彭州政府違反庭令各別提出訴狀。
他今日接受星洲日報訪問時說,首個訴狀內容為彭亨皇家榴槤集團為農民所提供的合約並不平等,並要求無地契榴槤園農民簽署,試圖擠壓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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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聯盟的第二個訴狀是指彭亨州政府於今年7月份在勞勿峇都達南森林保留區,清理1萬5000棵榴槤樹的行動違反庭令。這是因為被清理的榴槤芭雖然位於峇都達南森林保護區,但庭令卻有列明,因此州政府無權繞過庭令執法。”
他指出,該聯盟會向州政府索取一筆賠償金,以彌補相關農民的損失。
“一般上,提呈入稟書90天之後,法庭才會進行審理。”
鄭益清:農民拒籤不平等合約
鄭益清強調,農民絕不會向州政府及財團的行動妥協,也絕不會與財團簽下不平等合約。
他自信的說,該聯盟已籌備足夠的款項,擁有足夠的“子彈”與州政府及財團打贏這場官司仗。
鄭益清也指彭亨皇家榴槤集團合約中存在不平等條例,其中包括農民必須在2020年繳交1英畝(30棵成熟果樹)6000令吉的地稅。換言之,若果農的果園佔地10英畝,則必須繳交6萬令吉的地稅。
他說,集團也限定在2021和2022年,以每公斤30令吉定價向農民收購A果貓山王,這價格低於市場每公斤平均45令吉的價格。
“在財團所開出的條約下,果農必須按照財團所指定的價格,把榴槤賣回對方,不能自由買。同時,每年要有指定的產量,不能自由買賣,不能囤積果實,就算要拿回家給親友享用都不行,要進入芭場還要拿通行證,若棄芭不做,還要面對賠償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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