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林12日綜合電)冠病疫情期間,許多公司為了防疫,都選擇讓員工居家上班,而德國有一名男子在家工作時,不慎在樓梯上滑倒,造成脊椎受傷。法院在最新裁決中指出,儘管是在家上班,但男子也算是在“通勤路上”跌傷,屬於工傷意外,所以公司應該要給予賠償。
根據《衛報》報導,德國一名居家上班的男子,日前起床後準備從二樓臥室走到一樓的工作區域,沒想到下樓時卻不小心在樓梯上滑倒,導致脊椎受傷,他也對此向公司申請保險理賠,卻遭到拒絕,最後只好交由法院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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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聯邦社會法院8日宣判,該名男子在家中跌倒屬於工傷,僱主的保險公司必須理賠;判決的關鍵點在於,男子是將家中一樓的書房改成辦公桌,因此每天都必須要到“固定工作點”上班,因此從臥室到書房的過程,可以視為通勤。
法院表示,“如果被保險的活動是在被保險人家中或其他地點進行,保險範圍將與在公司內進行的活動相同。”裁決指出,相關法律適用於遠端工作的職員,因為他們在家中設置了永久工作站,意即僱主在員工私人區域永久設置的電腦工作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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