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3日訊)LGMS首席執行員兼創辦人馮宗福引述全球移動通信系統協會(GSMA),今年年中針對我國5G部署所作的研究報告指出,5G單一批發模式會對我國的數字化發展帶來風險和挑戰。
他建議,政府大可採用混合模式來發展國內的5G,即現有由國家數字公司(DNB)主導的單一批發網絡(SWN)可以照跑,同時也可開放頻譜給營運商申請,讓各方憑著各自的部署及優勢展開良性競爭,這樣才能夠百花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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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讓消費者自由選擇
馮宗福接受星洲日報訪問時表示,在批發模式之下,每家電信公司都使用同一家機構的寬頻服務,消費者將如何確保他們的福利有所保障,而他們所付費的服務素質又是否值得?從經濟模式來看,單一批發網絡難以對市場競爭帶來好處。
他認為,如果要帶動5G,一定要先讓市場接受,所以私營機構必須要參與,因為每一家公司的架構和部署成本都不同,都有各別的優勢,服務收費也會不同。消費者除了可根據收費價格去考量外,也能依據電信公司的技術強弱來做出判斷和選擇。
SWN有利小型運營商省架構費
“不過,相比起財力雄厚的大型運營商,SWN對於一些小型運營商來說也是有利的。他們不需要投入大量的資金來設立5G架構,反而因為批發的關係而省下這筆資金,專注在產品包裝和服務提供方面的發展。”
“不過,目前馬來西亞還未去到對5G有重大需求的層次,所以政府還是先把現有的4G覆蓋率做好,因為如今即使在城市地區,有時候也很難獲得良好的4G網絡連接。”
他說,5G適合在人口密集度高的地方使用,但一般用戶即使獲得5G連接,也只不過是上網比較快而已,只有在物聯網(IOT)普及化後,才能真正體現到5G的特點和強大。5G將來可用在打造智能城市,比如架設在交通燈上,以便有效管控道路的車流量、智能巴士可連接到交通燈,確保巴士能依時到點等。
政府是在今年2月成立國家數字公司(DNB),通過單一批發網絡(SWN)部署5G服務,而非將5G頻譜分配給私營移動通信網絡運營商(電信公司)來各別部署,目的是為了加速,以及降低部署成本。
這也意味著,現有的電信公司將來必須通過DNB的批發協議來提供5G服務,而且營運商之間的覆蓋沒有區別,因此引發爭議。
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昨日發文告指出,如果政府更換SWN的模式,可能導致政府名聲受損,並會失去在2030年估計可賺取1220億令吉的經濟收益。
SWN模式很多失敗例子
但是GSMA的報告指出,這種單一批發模式,其實在全世界只有少數國家在執行, 而且出現過很多失敗的案例,其中一個國家就是墨西哥。
報告指出,全球的單一批發網絡機構幾乎沒有實施和部署成功的案例。DNB的成立將擾亂營運商的5G部署和商業化戰略,削弱電信公司投資新技術的動力。
“運營商太多 頻譜有限”
達烈阿都拉曼:SWN有利推廣5G
通信業專家兼馬來西亞工業大學教授達烈阿都拉曼則從學術角度分析這項課題,他表示,大馬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MCMC)去年確定了700MHz、3.5GHz、26GHz和28GHz頻段為5G的頻譜頻率。
他說,目前這些頻譜已獲政府分配給DNG,以便通過SWN做5G部署,其中,3.5GHz頻段在5G網絡生態系統中的核心。
“從技術角度來看,我國擁有太多運營商了,如果每個運營商都要獲得頻譜來各自部署5G,可用的頻譜資源有限,對將來5G網絡的覆蓋和網速都會有影響。在這情況,SWN會是一個可行的方案,同時也能加速5G的推出,到時所有運營商都使用同一個設施,獲分配到同等的網絡。”
“在這情況下,運營商可以省下架構5G的成本,而這些費用也不會化成服務費,由消費者買單。”
“5G對我國非常重要,我認為我們需要5G,我們必須運用5G的便利來刺激經濟,包括打造工業4.0、推動垂直行業、自動駕駛、智能農業,甚至是數字衛生保健領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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