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訊)國內貿易及消費人事務部今日在國會下議院提呈2021年專利修正法案、2021年版權修正法案及2021年地理標誌法案一讀。
上述法案是由國內貿易及消費人事務部副部長拿督羅索華希提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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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馬新社報道,2021年版權修正法案闡明,若任何人通過製作流媒體技術(包括出售或出租)及進口流媒體技術,將會被視為侵犯作品的版權。
“牴觸上述條文者一旦罪成,可被罰款不少於1萬令吉且不超過20萬令吉,或被監禁不超過20年,或兩者兼施。”
報道指出,2021年地理標誌法案是為了保護和註冊與商品有關的地理標誌,並執行相關條文的事項。
地理標誌是在具有特定地理來源,並具有特性或聲譽的產品上使用標記。
該法案允許所有者以註冊商指定的形式,申請註冊任何商品的地理標誌,並支付規定的費用。
至於2021年專利修正法案則是包括微生物加工產品能夠獲得發明的專利,也允許聯邦政府或州政府有權為其發明申請專利。
上述法案將會在本期會議提呈二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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