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13日讯)针对18岁至20岁青年不能在即将来临的砂拉越选举中投票;3名分别是18岁及19岁的男女青年,今日向高庭申请准许令,以要求对砂拉越选民登记处和大马选举委员会进行司法检讨;不过,他们的申请被司法专员萧亚历山大驳回。
作为申请方的3名青年陈凝(18岁)、以及皆为19岁的亚当及王安文,他们的代表律师分别是薛斯政、罗君华、黄得富、Janise Then、Jonathan Tay及Christopher Ch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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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辩方的代表律师,分别是阿基占阿沙、阿莫哈尼尔和Jessica Lee。
选委会需时更新选民册
另外,作为“法庭之友”(Amicus Curiae)的砂律政署,则以第三方身分向法庭呈送法律意见,以表达案件所涉法律问题的观点。他们的代表律师分别是拿督斯里冯裕中、Oliver Chua、凯鲁卡比尔及阿妮莎。
萧亚历山大在今午作出判词时指,自动选民登记将于12月15日与Undi18一起生效,但并不意味到了18岁就立刻成为选民,而是需要通过选举委员会的查核和更新选民册后,才可以真正成为选民。
他说,由于选举委员会需要花时间来更新选民册,以检查刚满18岁或以上的选民是否符合投票的资格,因此才会作出上述判决。
3申请人对裁决失望
3名申请人在庭外接受记者访问时表示,他们对于司法专员的裁决感到失望,但无论如何会向前看,并希望未来年轻人的声音可以被听见,因为年轻人就是国家未来主人翁。
另一方面,冯裕中则表示,砂律政署主要是为法庭提供意见,旨在协助法庭达成公正和正确的决定。
他说,砂律政署并未要求法庭拒绝或批准司法检讨的申请,也不会剥夺3名申请人投票的权利,这取决于法庭的决定。
但他强调,砂律政署有责任确保国家遵守宪法,即在州议会解散后的60天内须举行选举,否则会导致许多问题产生。
据悉,政府在12月1日颁布宪报,于12月15日落实18岁投票和自动登记选民政策,但基于法律程序,即将来临的砂选举来不及实施新制度。
有鉴于此,该3名18岁以上的青年王安文、陈凝及亚当寻求批准申请司法检讨,以便他们有权在2021年12月15日后举行的任何选举中投票。
同时,申请方也促请选委会采取紧急行动,确保申请方及其他相关公民有权根据联邦宪法第119条,补充选民名称,以便该群体可以在即将举行的砂选举中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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