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地庭裁决,被控使用伪造文书的沙巴州基本设施发展部前部长拿督彼得安东尼表罪成立,需出庭自辩。
身穿黑色西装的彼得安东尼于今早8时37分抵达吉隆坡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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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审法官阿祖拉于早上9时26分宣读判词时说,控方成功证明被告表罪成立。
她说,她是在聆听、研究和考量控方证人的所有供证,以及各方提供的书面证词、授权书及额外口头证词后,作出上述裁决。
在阿祖拉宣判后,通译员走到被告栏,向彼得安东尼说,共有3项抗辩选项供他选择,包括在证人栏宣誓自辩,接受控方交叉盘问;在被告栏自辩及保持沉默。
彼得安东尼选择在证人栏宣誓自辩。
明年1月3至7日自辩
阿祖拉也择定明年1月3至7日聆审被告的自辩。
辩方律师慕纳瓦卡比尔在庭上说,辩方在自辩阶段将传召7名证人,包括控方所提供的证人。
本案主控官旺沙拉鲁丁副检察司则说,若辩方在自辩阶段使用证人证词,需要在审讯开始的一周前提交。
此案于4月5日开始审讯,控方传召15名证人出庭供证后,于9月21日完成举证阶段。
控方传召的证人包括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财政部前秘书长丹斯里莫哈末依尔旺及联邦法院前首席大法官敦扎基阿兹米。
也是民兴党副主席的彼得安东尼被控作为Asli Jati有限公司董事经理,伪造志期2014年6月9日的沙巴大学校长办公室信函。
他被指以欺诈为目的,有意在该文书中加入不实陈述,据称沙大与Asli Jati工程公司已展开合作,也就是该公司同意注资和成立一间技术培训中心,而沙大全力支持该公司的申请,以通过直接谈判方式落实工程。
最高监禁7年和罚款
他被控于2014年6月13日至8月21日期间,在布城联邦政府行政中心首相署的首席机要秘书办公室犯下上述罪行,抵触刑事法典第468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7年和罚款。
彼得安东尼也面对交替控状,被控在同一时间和地点使用假文书当成真文书;该文书是志期2014年6月9日被指标题含有不实陈述的沙巴大学校长办公室信函,并且指他有理由相信该文书是虚假的,抵触刑事法典第471条文,可在刑事法典第465条文下同罚,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他也于去年6月11日在亚庇特别贪污法庭,面对5项总额875万令吉的洗黑钱控状,惟他悉数否认有罪。
他在同年6月18日面对另一项控罪,也就是在橡胶小园主发展局(RISDA)的1554万5400令吉购地失信案中,涉嫌与他人串谋,惟他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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